通知时间:2020年12月25日
12月25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放宽“双一流”高校大学本科学历人才入户社保年限的通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7月8日。
实施内容:
毕业院校为国家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即“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在引进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即可入户。
1、本科生
符合本科学历入户条件,且毕业院校属“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在职人才,申办入户时须在广州市缴纳社会保险费。
2、研究生及以上
符合研究生学历入户条件,申办入户时须在广州市缴纳社会保险费。
3、“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Copyright © 2019- azee.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