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套房可以继续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但是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若借款人在购买第一套房时,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并且未还完贷款,则在购买第2套房时,就不能使用公积金来贷款并用来还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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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可以用公积金吗
法律分析:
可以的,但是有以下:
1、第一次购房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且还未还清的,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购买二套房。
2、第一次购房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且已经还清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但是首付比例要按照二套房算。
3、第一次购房使用的是商业贷款的,不论是否还清,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但是首付必要按照二套房算。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次买房吗
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次买房,第二次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
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首次贷款已结清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50%。继续执行住房公积金差别化利率,继续执行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第三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扩展资料
1、安徽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规定调整的通知》
《通知》内容包括缴存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原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满一年;不再受理缴存人因直系亲属间住房产权交易的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不再受理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宣城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2、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通知,2015年9月1日起起,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淮安自3月25日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安徽宣城规定离婚一年内不能用公积金买房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三部门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
可以的。二次抵押贷款是指将已做抵押的抵押物再次抵押,从特定放款人处获得贷款。二次抵押贷款的特点是不用还清以前的贷款,直接再次抵押再次获得贷款,节省了时间和垫资成本等很多中间环节。
办理二次抵押贷款所需证件
主要依据各地区建委的具体要求,通常仅需要申请人的房产证(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购房合同和)、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等)。根据用款时间以及各区县办理他项权利证的时间,一般情况下,领取他项权利证当天即可放款。
二次抵押房产要求
各银行对抵押房产的规定不尽相同,对房产的建成年代及所在区域会有相应的要求,比如对95年以前的房产,或一些远郊区县的房产较多,贷款成数较少。
但对房产没有关于房龄、地域方面的,几乎能做抵押登记的房产,都可以根据当时市场同类出售房产的价格做出比较合理的评估,这样贷款人可以获得相对银行高的贷款成数。
扩展资料:
四类房产不能办理抵押贷款
一、未结清贷款的房产 抵押消费贷款的房产必须是没有任何抵押且无贷款的房产。如果是有抵押的房产或者此房产正处于按揭状态当中。
银行已经拥有此房产的他项权利,借款人再对此房产进行抵押,银行不是允许的。因为两家银行无法同时拥有一处房产的他项权利,为此借款人不能够使用抵押消费向银行申请贷款。
二、部分已购公房 已购公房中有两种情况不能办理抵押消费贷款,一种是无法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已购公房,因为如果在购房合同中有原单位有优先购买权的条款,银行无法取得他项权利,所以银行也无法操作此套房产的抵押消费贷款。
另一种是已购公房中不能提供央产房上市证明的央产房,因为这样的房产不能够上市进行交易,也就无法操作该项业务。
三、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 回迁房是保障性住房之一,一般按经济适用房管理,或者其房屋性质归属于经济适用房。根据国家的,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同样无法办理抵押消费贷款。
四、未取得房产证的小产权房 对于小产权房产,如果居住人没有取得房产证的话,对房产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没有取得此套房产的所有权证书,所以这类房产就不能上市交易,无法到建委做抵押,更不可能办理抵押消费贷款。
办理条件
1、贷款用途:用于支持个人购买住房以及循环使用贷款。
2、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中国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国境内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
3、贷款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4)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5)已购且办理了住房抵押贷款的,原住房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6)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7)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4、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住房价格的70%;
5、贷款期限:一般最长为30年。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有效期间起始日为《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签订日的前一日;将原在建设银行的住房抵押贷款转为最高额抵押贷款的,有效期间起始日为原住房抵押贷款发放日的前一日;
6、贷款利率:贷款利率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次抵押贷款
第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如果是申请商业贷款,那么第二套房还是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首付六成(公积金组合贷款需首付七成);首套房如果是住房公积金贷款,需等第一套房结清之后,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一、第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根据现有的公积金制度,可以继续申请用第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但是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的。
1.如果之前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的,然后又卖了,现在准备再购买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仍算是第一套。
2.与商业银行不同的是,银行“认房也认贷”,而公积金“只认房不认贷”。也就是说,公积金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的房产,不计算拥有的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
3.长贷款期限为30年
根据公积金的规定,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职工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按住建部、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目前为: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年利率为4.00%;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
4.缴存职工可申请组合贷款
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形式向职工发放。
5.公积金贷款可以采用抵押、质押担保方式。公积金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下同)应以所购买住房作为抵押物。
6.公积金贷款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或第三人应当提供公积金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凭证式国债、受托银行本行本币定期存单,以及其他依法可质押的权利凭证进行担保。
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质押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权利凭证移交等手续。
二、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条件
1、第二套房界定以借款人家庭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已利用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申请房贷,将视为第二套房。
2、根据目前的相关规定,只要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在各个商业银行、公积金没有住房贷款业务正在发生,并符合其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都可以获得相应的批准。
3、购房者只要不欠银贷(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就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
买二套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买二套房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只要是买房就可以提取公积金,和购房的次数无关。不过需要注意提取的数额,买房提取公积金不可以超过购房款的总数,也不可以超过公积金余额总数,不过在买房后的一定时间内都是一直可以提取的。
提取公积金流程
1、提出申请
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向职工出具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等待通知
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相关分支机构办理提取审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办理提取手续
审核通过,携相关材料到对应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