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行业民俗。唐代教坊中,歌妓因意气相投而结拜,戏称为“香火兄弟”。
2、后也称“香火姊妹”。唐崔令钦《教坊记》:“坊中诸女以气类相似,约为香火兄弟,每多至十四五人,少不下八九辈。有儿郎聘之者,辄被以妇人称呼。即所聘者,兄见呼为新妇,弟见听为嫂也。”宋罗烨《醉翁谈录.潘琼儿家最繁盛》:“儿家凡遇新郎君辈访蓬舍,曲中香火九霄云外则必醵金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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