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学校的交通安全工作,强化机动车安全管理,增强驾驶员的安全责任感,为创造良好的道路和校园交通安全环境,保证学校实现无安全责任事故的目标。按照区教育局指示精神,每个机动车驾驶员应做到: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自觉拒绝乘坐"三无"车辆,超员、超速车辆。
3、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行车、安全驾驶。上路行车听从交警指挥,证件携带齐全。
4、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车辆有故障绝不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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