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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低保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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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 法定赡养人 或抚养人;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标准; 3、在职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和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法律客观:《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二)乡镇、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三)县级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2种观点: 首先,申请人应向户口所在地的或镇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并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二是街道、镇先对申请进行初审,然后将出生意见和证明材料送交县民政部门审批;三是在县民政部门进行审判后,县财政落实生活费的发放。低收入家庭补助例如,广东省每月城镇低保最低标准为600元、530元,分别比去年上升60元、53元;第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城镇和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500元,分别比去年上升了90元、530元;第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城镇和农村低保最低标准分别为500元、530元、400元。2014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开始执行。享受低保的条件: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民发〔2012〕220号),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只要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成员符合当地低保标准。这就是,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的家庭,将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在此要注意的是,两个条件都满足后可以申请低保。国家对低保金的发放数额并不统一,并且低保金额会根据具体情况而调整。对大病补助的补助金额不同,建议向当地社保局咨询。据了解,对大病有两次补助,大病补助一般按20%的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最高可以10000元。二次救助每人每年最高补助40000元。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由于网络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越来越广泛,当人们在生活、工作中遇到不懂的问题,只需要在网上就能学习了解,今天 小编就给大家来讲解关于 成都 市 锦江区 低保申请有哪些要求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让大家清楚这方面的内容,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成都 申请低保 标准 成都中心 城区 居民低保标准由家庭月人均收入500元提高至550元; 青白江区 、 新都区 、 温江区 、双流县、郫县和龙泉驿区500元; 金堂县 、 大邑县 、 蒲江县 、 新津县 、 都江堰市 、 彭州市 、 邛崃市 和 崇州市 450元。 二、分类保障标准 城市低保按照重点倾斜一类、强化三类管理的原则推进分类保障: 1.一类保障对象 (1)“三无人员”在全额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2)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人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其本人在享受全额保障的基础上再增加20%的补助。 (3)大病患者家庭,患者本人全额享受城市低保待遇。 (4)子女未成年或子女正在接受义务 教育 的单亲家庭,其子女享受全额保障。 2.二类保障对象 (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65周岁以上的老人,在差额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基础上再增加20%的补助。 (2)重点优抚对象、劳动模范,其本人在差额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基础上再增加20%的补助。 3.三类保障对象 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应积极为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提供就业岗位,鼓励他们转变就业观念,积极开展劳动自救。对无正当理由在一年内两次拒绝就业介绍的,取消其低保待遇。 三、成都低保申请条件/材料 1、办理条件 1).城市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办理材料 相关材料: 1.) 户口 簿、 居民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家庭成员收入及 赡养 、抚(扶)养义务人 收入证明 ; 3).已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的,应出具相应的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然而书面知识是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对于成都市锦江区低保申请有哪些要求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大家对此还有疑问的,可以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法律客观:低保是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简称。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低保申请如何办理如下:1、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户籍、收入状况等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2、远离城镇居住的大中型企业职工,由户主本人通过所在企业工会向事处或苏木乡镇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户籍、收入状况等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3、未设立居(家)委会的,居民可以直接向事处或苏木乡镇提出书面申请,由事处或苏木乡镇直接履行调查核实和报批程序。

第2种观点: 首先,申请人应向户口所在地的或镇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并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二是街道、镇先对申请进行初审,然后将出生意见和证明材料送交县民政部门审批;三是在县民政部门进行审判后,县财政落实生活费的发放。低收入家庭补助例如,广东省每月城镇低保最低标准为600元、530元,分别比去年上升60元、53元;第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城镇和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500元,分别比去年上升了90元、530元;第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城镇和农村低保最低标准分别为500元、530元、400元。2014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开始执行。享受低保的条件: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民发〔2012〕220号),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只要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成员符合当地低保标准。这就是,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的家庭,将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在此要注意的是,两个条件都满足后可以申请低保。国家对低保金的发放数额并不统一,并且低保金额会根据具体情况而调整。对大病补助的补助金额不同,建议向当地社保局咨询。据了解,对大病有两次补助,大病补助一般按20%的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最高可以10000元。二次救助每人每年最高补助40000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辽宁城市低保标准平均提高5%以上,其中沈阳市提高4%以上;全省农村低保标准平均提高7%以上,沈阳市提高6%以上。新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法律依据:《辽宁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低收入家庭标准,由市按照当地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确定和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收入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省、市应当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统筹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和区域之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差距,有条件的地区应当统一城乡和区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低收入家庭标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沈阳农村户口办理低保要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法律依据:《沈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 第七条 申请低保一般具备以下三个基本条件:(一)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可在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的相对固定居住地申请;(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三)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市规定条件。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连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690元和470元,同比增长2.99%和4.44%,全市6.7万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更好保障。农村特困人员集中和分散救助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00元和620元,分别同比增长11.11%和34.7%;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380元,同比增长2.99%。全市1.24万城乡特困人员获得更多实惠,城乡低保标准位居全省前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2种观点: 一、办低保需要什么条件1、城市低保申领条件如下:(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2、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二、怎么办理农村低保办理农村低保流程如下:1、个人申请。申请人按照要求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并授权审批机关调查其所有收入;2、村委会评议。村委会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家庭收入进行入户调查评估,召开民主评议会或听证会,经评议或听证同意后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报镇审核;3、镇审核。镇接到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后,负责对申请对象进行审核;4、市级审批。市民政部门接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对象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不符合条件的,委托村委会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困难家庭中的特殊成员,如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能申请低保。法律依据:《大连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第 下列家庭或家庭成员,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本市户籍家庭。(二)本市户籍困难家庭中的特殊成员。前款所称困难家庭,是指家庭经济状况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一定幅度的家庭;特殊成员,是指依靠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赡养、抚(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三)依法可以提出申请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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