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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已经支付了部分工伤丧葬费,还需要与其他赔偿一起支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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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所造成的工伤事故发生,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因工死亡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丧葬补助金。因此,企业已经支付的工伤丧葬费只是部分责任的承担,如果还有未支付的部分,则可以继续申请。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五条:用人单位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所造成的工伤事故发生,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六条:因工死亡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丧葬补助金。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律、法规,造成劳动者伤亡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总结:企业已经支付了一部分工伤丧葬费,如果还有未支付的部分,则可以继续申请。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死亡赔偿金不能同时请求,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适用于工亡事故,死亡赔偿金适用于侵权事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第一款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雇主需要承担职工因工伤造成的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病假工资、工亡职工丧葬费等费用。如果公司没有按时支付,工伤职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提起申诉要求支付。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则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提起诉讼。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负责工作场所的劳动防护和劳动条件的改善,防止和减少事故危害,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依法支付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费以及丧葬费等。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职工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申请解决的一方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对调解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仲裁裁决应当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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