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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救援基金是抢救用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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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道路救援基金多久应在道路救援基金会发出偿还通知一个月内尽快偿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不需要受害人偿还,但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有关单位、受害人或者其继承人有义务协助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追偿。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第二十四条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本办法垫付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后,应当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发生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情形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侦破后,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关单位、受害人或者其继承人有义务协助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追偿。

第2种观点: 道路救助基金不是谁申请谁还,道路救助基金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不需要受害人偿还,但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的申请的情形有满足相关条件,需要基金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的,应由交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若抢救受害人结束后,抢救费用尚未结算,医疗机构也可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垫付申请;若满足相关条件,需要基金垫付丧葬费的,由受害人亲属凭《尸体处理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明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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