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揭贷款买房的流程为提交贷款申请、签定贷款合同、开设账户、贷款发放。购房者需要先去银行提交贷款的申请并且提交有关的资料,比如身份证的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经过本人所在单位所开具的盖有公章的收入证明或者是其它可以证明借款人的偿付能力的证明,以及银行需要的其它文件及信息。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地产抵押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抵押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地上无房屋(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在建工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本办法所称抵押人,是指将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提供给抵押权人,作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办法所称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办法所称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第3种观点: 按揭贷款是指以按揭方式进行的一种贷款业务。如:住房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所谓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贷保证人在按揭人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过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权。一、如何办理按揭贷款买房办理流程如下:(一)选择房产。(二)办理按揭贷款申请。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三)签订购房合同。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即可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四)签订楼盘按揭合同。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五)办理抵押登记。二、住房按揭贷款提前还款可以吗可以。(一)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个人住房贷款,是指借款人在保证按月按额偿还个人住贡款本息的基础上,提前偿还一定数额或全部的借款,以达到“缩短偿还期限,减少利息支出”的目的。(二)“部分提前”的具体做法是:首-行必须保证提前后的月还款额超过原还款额,这样才有条件申请部分提前还款。这种还款方式有三种方法可选:第一种是供款额不变,期数缩短;第二种是供款期数不变,月供额减少,即在剩下期限内,月供款额和供款期数都做调整。(三)“全部提前”的具体做法是:先到银行查清尚欠本金和利息,一次性全部还清所余贷款,然后由银行出具还清的证明和同意涂消房屋抵押的证明,之后再到房管局办理涂消抵押证明,这样,客户与银行的借贷、抵押关系就解除了。相关法规《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已经归还的利息不再调整,提前归还的部分不再计利息,所欠余额的利息不予调整,仍按原借款期限同档次利率标准执行。按人民银行贷款的有关规定,提前还贷要按一定比例收违约金,但对个人贷款除外,暂不收取。《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一条为支持城镇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规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民法典》和《贷款通则》,制订本办法。第二条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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