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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上侵害名誉权怎么认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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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原则,是传统名誉侵权的归责原则,即侵权行为人承担责任必须具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而网络名誉侵权因为其含义、形式、责任主体的不同,其归责原则需要分别考虑直接侵权行为人、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归责原则。

(一)初始作者与传播者的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过错做为价值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

初始作者是侵权言论的直接制造者,其地位与传统名誉侵权中的直接侵权人相似。网络名誉侵权中初始作者的行为和现实中名誉侵权主体的行为实质是相同的,都是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故其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也应当采取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对其基于主观故意或过失而实施行为所产生的损害承担法律责任。在网络环境下,可以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加害人须证明自己无过错,否则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对于侵害公职人员或社会公众人物名誉权除外。当传播者基于贬低他人名誉的故意,实施侮辱、诽谤等侵害他益的行为时,其行为类似于原始作者的侵权行为,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对于传播者在网上无意造成的侵权,可由法官自由裁量传播者承担的责任份额。

(二)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归责原则。

美国法学界提出的三种归责原则有关网络服务提供商因第三方侵权而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

美国法学界主要有三种观点:

1、疏忽责任原则,即如果网络服务提供商针对第三方在网上发表内容的名誉侵权行为没有尽到监管所应尽的合理注意义务,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2、严格责任,即网络服务提供商因第三方在网上发表内容的名誉侵权行为产生的损害承担责任。

3、不承担责任或有条件免责原则,即网络服务提供商对第三方在网上发表内容的名誉侵权行为几乎完全免责,或者有条件地承担极小责任。

一、网络侵害名誉权罪行是怎样的

网络侵害名誉权的罪行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来进行处罚,一般判处五日以下的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对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一般会处五到十日的拘留,然后处五百元的罚款。

二、网络侵犯名誉权立案标准

网络侵犯名誉权性质严重的,不是简单的民事侵权,可能涉嫌,受害人应当去机关报案,符合下面的条件,机关会立案处理,当做刑事案件侦办。根据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满足下列条件的即构成:

(一)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

(二)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三)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

(四)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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