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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家庭遗产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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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遗产继承应当均等分配,除特殊困难者外,按照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等顺序继承。找不到继承人时,可以预留份额或申请宣告继承人失踪,继承顺序依然适用。

法律分析

一、父亲去世,遗产继承怎么分配

父亲去世,遗产继承应当均等分配,除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适当照顾以及不尽抚养义务的人少分之外,按照下列继承人顺序继承:

1.配偶、子女、父母;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遗产继承找不到继承人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找不到遗产继承的继承人的,但确信是有不在的继承人,可以在分割遗产时预留不在者的份额,如果该继承人是失踪,那么利害关系人可以先向有管辖区的人民申请宣告继承人失踪。然后分割遗产时失踪者的份额交其近亲属代管。继承开始后,首先是让第一顺序继承人先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是不能先继承的;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前提之下,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可以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父亲去世后,遗产继承应当按照一定顺序进行均等分配,除非继承人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或者未尽抚养义务的人少分之外。遗产的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其次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找不到继承人,但确信存在不在场的继承人,可以在遗产分割时预留其份额,并向有管辖权的申请宣告其失踪。在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的定义也进行了明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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