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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犯罪哪个来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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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国外犯刑法法规定之罪的,适用刑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并且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刑法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刑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一、免于刑事处罚条件有哪些

对于刑事犯罪,有的情况下可能处死刑,而有的情况下则是免于刑事处罚。而要想最后被免于刑事处罚,就必须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免于刑事处罚的条件如下: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2、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3、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于处罚;

4、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酌定不起诉的情形有什么

1、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

3、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终止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三、不起诉的三种类型是什么

不起诉的三种类型具体如下:

1、法定不起诉;

2、酌定不起诉;

3、证据不足不起诉。

起诉的特点在于,由于检察机关不将案件移送给法院,因此案件从头到尾不会进入到审判的阶段。

法定不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6种情形中除“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情形外的其他5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案件,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种不起诉的适用前提是案件必须经过补充侦查。

酌定不起诉的情形主要有:

1、在我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受过刑罚处罚的;

2、聋、哑、盲人犯罪的;

3、防卫过当、避险过当、预备犯的行为,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的行为,从犯的行为,胁从犯的行为;

4、自首且犯罪较轻的;

5、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酌定不起诉从法律上说是对犯罪嫌疑人作无罪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条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消极承认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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