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有产生费用包括物业费,自然应当由产权人来承担。 不过产权人可以以没有实际享受物业服务提出异议。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十七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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