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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生育津贴需要什么材料

来源:爱站旅游

一、报销生育津贴需要什么材料

(一)产前检查费

1、挂号费收据(生育保险章);

2、门诊收据"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3、门诊费用机打明细。

(二)门诊医疗费票据

1、挂号费收据(生育保险章);

2、门诊收据"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3、门诊费用机打明细;

4、门诊计划生育术后证明(生育保险章、诊断证明章);

5、处方底联(按项目审核时提供);

6、检查报告复印件(按项目审核时提供);

7、门诊病历复印件(按项目审核时提供)。

(三)住院医疗费票据

1、住院医疗费"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2、住院费用清单;

3、生育住院手术证明、计划生育手术住院术后手术证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断证明;

4、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复印件,加盖病案部门专用章)。

(四)生育津贴申报材料

1、《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3、手术证明(注明手术名称);

4、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复印件)。

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1、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准备齐全(按人整理整齐,并要求与申报表一致)交至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中心医疗保险部;

2、医疗保险部做好申报登记(必须由申报人确认签字),开具申报登记回执;

3、申报单位可依据申报登记回执,在医疗费用支付到帐后,可至医疗保险部领取相关明细及退票。

二、生育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多少》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三、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代为申领,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再)生育服务证》和复印件;

(四)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出院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流引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等;

(五)异地生育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及医院级别证明;

(六)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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