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站旅游。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依照法定职权进行刑事诉讼活动的国家机关是

依照法定职权进行刑事诉讼活动的国家机关是

来源:爱站旅游

法律主观: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要职权包括: 1、决定、执行强制措施; 2、依法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 3、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 4、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5、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等。

法律客观: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条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刑罚;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

Copyright © 2019- azee.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