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买卖中,原房主拖欠的物业费由谁承担是一个常见的问题。根据合同约定,可以事先约定物业费由卖方或买方承担,也可以协商解决。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则现业主无义务补交前业主拖欠的物业费。如果物业未能提供相应服务导致损害,现业主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要求物业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原房主拖欠的物业费通常由原房主承担,但如果双方事先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一、买了二手房原业主欠的物业费由谁承担
关于二手房买卖所欠的物业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予以解决,按照一般的交易习惯来说。可以约定房屋交付前的物业费由卖方承担,房屋交付后的物业费由买方承担,买卖双方也可以自行协商在合同当中予以约定。
二、前业主拖欠物业费没交可要求现业主补交吗
当事人之间无特别约定,不可以要求现业主补缴前业主拖欠的物业费。房屋的转移不代表债务的转移,当事人间无特别约定的,现业主无义务补交前业主拖欠的物业费。
如果物业以该理由未向现业主提供相应到位服务的,造成损害的,现业主可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要求物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门面房出租物业费谁交
门面房出租物业费,原则上由业主缴纳,业主和承租人有约定谁交纳的,按照双方约定交纳物业费。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的规定,物业费根据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由业主房东缴纳。如果租赁合同中写明租金,租赁期限,以及租赁期限中产生的费用如水费、电费、物业费等由哪一方来缴纳的,则按照双方约定缴纳物业费,租赁合同中如果没有明确说明物业费由谁承担,则业主应该缴纳物业管理费。
结语
在二手房买卖中,原房主拖欠的物业费由谁承担的问题可以通过合同约定来解决。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则按照一般的交易习惯,可以约定房屋交付前的物业费由卖方承担,房屋交付后的物业费由买方承担。买卖双方也可以自行协商在合同中予以约定。而如果前业主拖欠物业费没交,现业主无义务补交,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要求物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