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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与工资支付问题

来源:爱站旅游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工资;部分地方有特别规定,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应在解除劳动关系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工资。

法律分析

1、必须。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职当天一次性付清其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2、部分地方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如深圳市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3、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解除后的工资支付纠纷及解决方法

劳动合同解除后的工资支付纠纷是一种常见的劳动争议,涉及雇主是否按时支付解除合同后的工资。解决这类纠纷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首先,双方应仔细审查劳动合同和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确保解除程序合法。其次,如果雇主未按时支付工资,员工可以通过与雇主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在解决纠纷时,员工应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单、银行转账记录等,以证明未支付工资的事实。最后,根据法律规定,雇主违法未支付工资可能面临罚款或其他法律责任。因此,劳动合同解除后的工资支付纠纷需要依法解决,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结语

劳动合同解除后的工资支付纠纷需要依法解决,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对于深圳市等部分地方有特别规定的情况,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员工可以通过协商、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合法解除程序和收集相关证据能够有效地解决纠纷,雇主也可能面临罚款或其他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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