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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怎样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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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什么是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在我国农村“五保”制度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遗赠扶养协议虽然具有遗赠财产的内容,但它又不同于遗赠。下面为大家进一步介绍。

什么是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订立的,确定遗赠与扶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里的“扶养人”是指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或集体所有制组织。这种协议规定,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于遗赠人死后取得其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遗赠扶养协议怎样有效

遗赠抚养协议生效条件有:

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赠人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受遗赠人须为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且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

4、遗赠的财产须为遗产,且在遗赠人死亡时执行遗赠为可能和合法。

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情形

1、无效遗赠扶养协议导致的失效.

2、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导致的失效。

3、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导致的失效。

4、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的失效。

5、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的失效。

6、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无效处分导致的失效。

7、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的失效。

8、放弃或丧失继承权导致的失效。

9、清偿债务导致的失效。

10、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导致的失效。

11、形式要件欠缺导致的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凡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准则的遗赠扶养协议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必须遵守,切实履行。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或解除。如果一方要变更或解除,必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而遗赠是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不需要他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遗赠不仅可以单方面订立遗嘱,而且还可以随时变更遗嘱的内容,或者撤销原遗嘱,另立新遗嘱。

2、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相互附有条件的,它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而遗赠是财产所有人生前以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行为,它不以受遗赠人为其尽扶养义务为条件。

3、遗赠扶养协议不仅有遗赠财产的内容,而且还包括扶养的内容。而遗赠只是遗赠财产,没有扶养的内容。

4、遗赠扶养协议从协议成立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而遗赠是从遗赠人死亡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继承的顺序

根据《继承法》第5条又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根据这条规定,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中,两个以上同时存在的情况下,遗嘱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中,两个以上同时存在的情况下,遗嘱可以否定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否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全部存在的时候,只能按遗赠扶养协议办理;只有在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时,才能按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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