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部门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 个体工商户 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 申请行政复议 、 提起行政诉讼 。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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