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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过试用期再延长劳动合同的做法可行吗

来源:爱站旅游

法律分析:

约定过试用期再延长劳动合同的做法,是不可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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