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伤医疗费用包括诊疗费、住院费、手术费、康复费、护理费、药品费以及与本次工伤相关的其他必要费用。医疗器械费用是否可以与其他医疗费用一同报销,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工伤保险是为了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及其合法权益而设立的,故工伤医疗费用应当包括从工伤发生后到治疗期结束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并且医疗器械在治疗期内也是必要的医疗费用之一。因此,一般情况下,医疗器械费用可以与其他医疗费用一同报销。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为工伤保险参保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的诊疗、康复、药品等方面的医疗服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七条: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治疗的费用应当包括床位费、诊疗费、手术费、供给制药品费、材料费等费用。
3.《工伤保险金领取与支付办法》第七条:工伤医疗期内治疗需要使用的医疗器械,按规定可以报销。
4.《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劳动保险并缴纳保险费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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