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员工自愿离职时,雇主是否需要给予补偿以及劳动者主动辞职和用人单位是否有错过的区别。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职时,用人单位无过错则无需给予补偿;而劳动者按照第38条规定辞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另外,对于上班12年离职的情况,主动辞职的员工没有经济补偿,因非主观原因辞职的员工则公司要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
如果雇主犯有某种过错,而员工自愿离职,那么雇主需给予补偿。但如果雇主没有过错,员工自愿离职,那么雇主无需给予补偿。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主动辞职补偿
1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辞职,用人单位无过错,没有补偿金;
2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辞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上班12年离职如何处理
主动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因非主观原因辞职的,那么公司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才有经济补偿,可以获得12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其他情况下辞职没有补偿。
拓展延伸
劳动法不批准劳动辞职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想辞职走人,只需要主动与单位协商一致即可,但一般主动辞职的话就不能享受法定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不同意劳动者辞职,劳动者坚持要辞职,则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通知完经过30天劳动者就可以自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规定的辞职权。
结语
这段话阐述了在员工自愿离职的情况下,雇主是否需要给予补偿以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主动辞职补偿的相关规定。其中提到,如果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辞职且用人单位无过错,则无需给予补偿;而如果劳动者按照第38条规定辞职,则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另外,对于上班12年离职的情况,主动辞职的员工没有经济补偿,但因非主观原因辞职的员工则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