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信用卡欠款的诉讼程序和相关规定。根据法律规定,信用卡欠款在一万元以上且超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将被认定为恶意透支并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可以立案调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持卡人能够积极偿还全部欠款,并且情节显著轻微,则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于刑事责任。因此,如果信用卡欠款超过了一万元以上,持卡人应该及时归还欠款,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
法律分析
信用卡欠款在一万元以上就可以立案起诉,追究刑事责任,可能会判刑。法律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认定为恶意透支,对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则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可以立案调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能积极偿还全部欠款,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于刑事责任。
拓展延伸
信用卡恶意透支法律边界
信用卡恶意透支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会给银行、信用卡持有人和全社会带来严重的经济风险和道德负担。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信用卡额度的限度或者规定,大量透支消费或者将信用卡用于非法活动,导致透支额度逐渐增加,使持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行为。
根据我国《信用卡法》的规定,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犯罪行为之一,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持卡人恶意透支总额超过5万元,或者透支金额占信用卡总额50%以上,就可能被认定为“恶意透支罪”,会受到刑罚的处罚,最高可达10年有期徒刑。
同时,《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规定,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变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透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因此,如果持卡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透支,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不仅会损害银行和信用卡持有人的利益,也会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因此,银行和全社会都应该加强对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依法惩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信用卡市场的健康和稳定。
结语
信用卡恶意透支或诈骗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积极偿还欠款并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减轻处罚或免于刑事责任。因此,及时归还欠款是保护个人信用的重要措施。
法律依据
《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五十四条[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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