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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公司职权滥用罪的刑事责任及其应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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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的刑事责任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登记,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法律分析

一、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1、行为人构成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对公司的设立、登记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是明知的,对非法批准、登记可能会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持放任态度。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三条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的刑事责任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三条【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拓展延伸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法律界的争议与实践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是指在公司管理中,管理者滥用职权,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造成损害或不当利益的行为。这一罪名在法律界引发了广泛的争议与实践。争议主要集中在滥用职权的定义、刑事责任的界定以及证明滥用行为的难度上。一些法律专家认为,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应该更加明确定义,以避免过度扩大解释的风险。同时,刑事责任的界定也需要权衡公平与实际情况,避免对管理者的过度惩罚。在实践中,对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的打击需要加强司法机关的执法力度,提高证据收集和审查的效率,以确保公正的司法判决。

结语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是指在公司管理中,管理者滥用职权,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造成损害或不当利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三条,如果滥用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行为人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责任。对于这一罪名的界定、刑事责任的界定以及证明滥用行为的难度等问题,法律界存在广泛的争议与实践。为确保公正的司法判决,需要加强司法机关的执法力度,提高证据收集和审查的效率。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百八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5月14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35号)和2007年10月25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正案》(公安部令第95号)同时废止。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百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可以使用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技术制作电子笔录等材料,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制作法律文书。对案件当事人进行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的过程,公安机关应当同步录音录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九章 渎职罪 第四百一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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