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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房屋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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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确权是房屋权人拥有的一项保障性权利。权利人到乡政府领到申报登记表后,调查组上交材料给土地管理部门并审核。接着,国土部门实地调查,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县政府审核完进行公告,并签署和盖章审批表。最后,登记人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主管领导根据审核结果给登记卡签字。

一、农村宅基地确权规定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确权规定如下:

1、宅基地申请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

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进行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

3、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

4、审批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二、农村房屋房产证怎么申请

1、首先申请的就是宅基地使用权,要国土局颁发的基地土地使用证;

2、然后如果要在土地建房的话就要向当地的街道办事处申请建设报批手续,竣工以后要去规划建设部门,申报竣工验收取得合格证明;

3、当一切完毕之后就要向当地的房管所提出申请了,要将房屋合格证,土地使用证还有报建验收,房屋面积测绘等相关材料提交给房管所,然后房管所再进行审核和公告,最后登记发证。

三、村里房屋确权的具体步骤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流程:1.申请:由村民向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所(或国土资源分局)提出书面申请;2.权属审核:各国土资源所(分局)进行土地登记资料的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审核;经审核无异议的,以国土资源局名义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公告到期后,统一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3.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填写《土地归户卡》,组装《土地登记簿》,并进行材料归档;4.颁发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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