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0元的,税率为5%;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超过5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0元的,税率为5%;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超过5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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