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仲裁中不是撤诉,而是撤回仲裁申请,其流程先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然后协商一致后达成和解协议;再由申请人向仲裁庭申请撤回仲裁申请;最后经批准的,就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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