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合同受到不可抗力影响而无法履行,不一定构成违约。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其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其责任。”
2.《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请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纠纷案件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除责任:自然灾害、战争、动乱、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
因此,当合同履行受到不可抗力影响时,应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采取变更、解除或免除责任等措施,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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