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缓刑犯可以在市管辖区域活动,但需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活动情况,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居住地需要获得考察机关批准。
法律分析
缓刑期间可以在市管辖区域活动。《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拓展延伸
缓刑执行地点的限制及相关规定
缓刑执行地点的限制及相关规定是指在缓刑期间,被判缓刑的犯罪嫌疑人或罪犯是否可以在本市进行活动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缓刑的执行地点通常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具体限制可能包括禁止离开本市、限制在特定区域内活动等。这些限制旨在确保被缓刑人员的行动受到有效的监管和控制,以防止其再次犯罪或对社会造成危害。缓刑执行地点的相关规定会根据不同的法律体系和具体案件情况而有所不同。因此,被判缓刑的个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并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管和管理,以确保缓刑期间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安全。
结语
缓刑执行地点的限制及相关规定,旨在确保被缓刑人员的行动受到有效的监管和控制,以防止其再次犯罪或对社会造成危害。被判缓刑的个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并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管和管理,以确保缓刑期间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安全。
法律依据
(二)受刑事处罚;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