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国际机场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审理(浦东)
地址:海天四路9号
浦东新区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审理(惠南)
地址:宣夏路526号
浦东新区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审理(张江)
地址:龙东大道1920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六十三条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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