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招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招标报价的依据是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供应时间、条件等因素。因此,合同的内容原则上应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确定。这取决于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了实质性的修改。招标文件为要约邀请。如果合同通过招标方式订立,投标人向招标人发出的投标为要约,招标人的投标为承诺。承诺发出后,合同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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