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可以。公司法人注销时主体资格消灭,自此,不能再以该公司名义进行任何民事活动,亦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公司吊销营业执照后、注销前,不能进行与清算无关的活动,但是,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公司法修订之前,许多企业通过注销、吊销等行为逃避债务,给债权人带来巨大损失,鉴此,新公司法专门规定了滥用股东权逃避债务时股东的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一条 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注销登记报告、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后,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收缴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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