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中小企业促进局、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县金马工业园区建设步伐,提升县域工业承载力,推进工业化进程。我县金马工业园区现已具备审查认定文件条件,被列入省重点建设县域工业园区,符合县域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条件,现园区筹建标准化厂房20__平方米,总投资2100万元,特呈请贵局给予金马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用于标准化厂房建设。
专此报告,请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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