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财政局党总支:
由于宣传兼纪检委员董智斌同志划分到一支部,需增选支委委员。按照组织原则及组织程序,在20xx年1月20日三支部党员大会上,经支部委员会提名,党员大会讨论投票表决通过增补为支委委员(二支部应到党员12人,其中预备党员1人,实到党员10人,其中预备党员1人,票决同意党员10人)。此次增选支委委员,可确保支部工作顺利开展。
妥否,请批示。
市财政局第三党支部
二○XX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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