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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取暖专项整治方案 篇1

来源:爱站旅游

  为切实抓好冬季取暖和电动车充电安全工作,全面彻底消除冬季取暖及电瓶车充电风险隐患,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及时排查整治消除灾害和事故隐患,通过开展冬季取暖及电动车充电安全专项整治,增强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与责任感,有效防范和遏制灾害事故发生,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围绕住宅小区、农贸市场、沿街店面、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群众生产生活重点区域,以实施冬季取暖、“飞线”充电专项整治为抓手,加强违法违规取暖和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为整治,建立属地为主、部门联动、全民共管的问题排查发现、现场联动处置和后续疏堵结合长效管控机制,提升群众冬季安全防范意识,全面彻底消除辖区电动车“飞线充电”现象,为居民生产生活创造整洁、有序、安全的整体环境。

  三、组织机构

  成立冬季取暖及电动车充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龙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冉聪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站,组建工作专班,冉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曹劲松、代洋等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四、总体安排

  (一)整治时间

  11月23日—12月30日。

  (二)整治范围

  以住宅小区、商贸集市、沿街店面、传统村落、农村弱势群体、机关企事业单位为重点,认真摸排高空“飞线充电”、私拉电线等安全问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处置,全面彻底消除辖区电动自行车、取暖器“飞线充电”和私拉接线现象。

  (三)整治内容

  1.“飞线”集中整治阶段(11月23至11月30日):对供电线路、设备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电力线路的老化、断线、脱落等情况,社区私拉乱接电线情况,老旧小区、木结构房屋户内线路情况,防止因供电线路故障引发触电事故或火灾;逐小区、逐楼栋、逐单位、逐门店开展电瓶车充电、小区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堵塞等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对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打击,对存在“飞线充电”的行为,坚决做到“四个一律”:一律教育劝导,责令撤除;对拒不撤除的,一律法制警示,强制撤除;对阻挠撤除的,一律传唤教育;对涉嫌违反《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一律由消防救援部门、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2.取暖安全隐患整治阶段(11月30至12月7日):对各大超市、街边店铺售卖的小太阳、烤箱、暖风机等取暖设备质量进行抽查、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规定、没有达到安全标准的设备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从源头消除取暖设备安全隐患;对使用燃煤和烧炭取暖的农村以及城乡结合部民房、出租房、等进行排查,重点排查燃煤炉具排烟和通风设备,防止一氧化碳中毒。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迅速进行整改,严防隐患演变为事故。

  3.整改落实阶段(12月7日至12月30日):针对专项整治工作查出隐患“顽疾”,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原则及“三个必须”要求,及时进行总结研判,由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按照片区落实网格化管理,划定分片包干范围,明确具体网格人员,落实常态巡查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社会宣传。各村(居)要聚焦住宅区、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利用户外专栏、网络视频、楼宇电视、大喇叭、公示栏等方式不间断地开展冬季取暖严防一氧化碳中毒、防治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宣传,教育群众掌握基本的消防逃生技能,广泛发动居民群众,积极举报身边的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宣传效果。

  (二)强化思想意识。各村(居)、镇直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冬季取暖和“飞线”充电专项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要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高质量、高标准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彻底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强化协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照职责分工,加大工作组织推进力度,确保不打折扣的落实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科学合理划分区域,督促现场巡查人员按时到岗到位,认真履职尽责,按要求做好巡查工作;镇安监站要总结分析工作推进的实际成效和鲜活案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形成特色亮点。

  (四)强化责任追究。对未按照安排部署、研究制定方案的要从严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走过场本次目标要求等落实不到位的由工作领导小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责;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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