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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起诉借款不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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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直接在法庭上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借款人下落不明,贷款人能够证明借款关系存在,法院受理后确认借款关系清楚的,可以缺席判决,从其财产中追偿债务。对于已婚借款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离婚案件财产分割的若干具体意见》,贷款人可以在以下两种情况下要求“夫(妻)向妻(夫)偿还债务”:1、夫妻一方以自己名义借款共同生活或履行赡养义务的;2、购房等财产已转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因购买房产而发生的借款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一、债权人讨债途径包括什么

债权人讨债的方式有:

1、债权人期限内,债权人可以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偿债务。起诉时,应当持有借据等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将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通常在立案后以公告的形式传唤债务人;

2、债务人应当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代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贷款;

3、如有担保人或担保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应注意把握以下问题:

(一)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双方名义所负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债权人在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时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即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其个人债务,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三)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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