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站旅游。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是怎样的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是怎样的

来源:爱站旅游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对于经过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的罪犯,被许可外出的期间,应计入执行期,但超过许可的时间不计入执行期;

对于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在地域的罪犯,其外出期间,不得计入执行期。

一、刑事拘留算刑期吗

刑事拘留算刑期。具体被刑事拘留的期间折算多少刑期要看最终被告人被判什么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对无期徒刑和死刑,即使以后被减刑成有期徒刑,都不存在折抵一说。

二、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可以折抵刑期吗

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可以折抵刑期,具体规定如下: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Copyright © 2019- azee.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