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中海贫血又称海洋性贫血,是一组遗传性溶血性贫血。其共同特点是由于珠蛋白基因的缺陷,使血红蛋白中的珠蛋白肽链有一种或几种合成减少或不能合成。导致血红蛋白的组成成分改变,本组疾病的临床症状轻重不一,大多表现为慢性进行性溶血性贫血。
本病以地中海沿岸国家和东南亚各国多见,我国长江以南各省均有报道,以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重庆等省区发病率较高,在北方较为少见。
地中海贫血是一类常染色体隐性遗传性血液病,临床上主要分为α和β地贫。由于早期报道的病例几乎都是来自地中海地区的移民,因此把这种病命名为地中海贫血。估计全球地中海贫血携带者有3.45亿人,每年出生重型地中海贫血患儿30万以上。在我国,该病主要分布在长江以南大部分省区,特别是广西、广东和海南。据估计,广东地贫携带率约为16.8%,广西地贫携带率约为21%。据统计,广东每年约有11万新生儿为为地中海贫血基因携带者,每年出生重型地贫超过1000人;广西每年约有17万新生儿为地贫基因携带者,每年出生重型地贫患儿超过3000人。一直以来,地贫是导致这些省出生缺陷高发、以及围产儿和婴儿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当夫妇双方均为同一类型(地贫分为常见的α-或β-型)地贫基因携带者时,其后代有四分之一的机会罹患重症(α-或β-)地贫。重症α-和β-地贫为严重疾病,前者在出生前或出生后半小时死亡,而后者贫血严重,需反复输血,多数在未成年前夭折。由于该病目前尚无法根治,开展地贫的产前基因诊断避免重型地中海贫血患儿的出生是最有效的二级预防措施。
那么哪一类人群需要在怀孕后做胎儿地贫基因的产前诊断呢?胎儿地贫基因的产前诊断报告我们应该如何理解?
地中海贫血的产前诊断指征
(1)曾生育过重型或中间型α或β地中海贫血患儿的夫妇;
(2)夫妇双方均为α地中海贫血携带者;
(3)夫妇一方为α地中海贫血携带者,配偶为β地中海贫血复合α地中海贫血携带者;
(4)夫妇双方均为β地中海贫血携带者;
(5)夫妇双方均为β地中海贫血复合α地中海贫血携带者;
地中海贫血的产前诊断时机
胎儿地中海贫血一般最早可以在孕11-13+6周通过绒毛活检确诊地贫基因型,错过了这个时间,需要等到16周以后抽羊水查胎儿地贫基因类型,24周以后可以通过抽羊水或脐带血查胎儿地贫基因。
地中海贫血产前诊断报告的解读
产前诊断报告常见的解读可分为八种:
一、胎儿未携带(α-或β-)地贫基因;
基因型为αα/αα或βA/βA
检测结果提示胎儿未遗传来自父母的异常α珠蛋白基因或β珠蛋白基因,不排除α或β珠蛋白基因罕见突变和多态性基因型的存在。
二、胎儿轻型(α-)地贫基因携带者,继续妊娠;
(一)--SEA/αα标准型:
检测到胎儿α珠蛋白基因(- - SEA /)缺失突变,基因型为-- SEA /αα。检测结果提示胎儿为东南亚型α地中海贫血,属于轻型α地中海贫血,不排除α珠蛋白基因罕见突变和多态性基因型的存在。建议结合超声继续监测(双方均为--SEA/αα情况下)。
(二)-α3.7/αα、-α4.2/αα、αCSα/αα等静止型:
检测到胎儿基因型为-α3.7/αα、-α4.2 /αα、αCSα/αα、αQSα/αα、αWSα/αα
检测结果提示胎儿为静止型α地中海贫血,属于轻型α地中海贫血,不排除α珠蛋白基因罕见突变和多态性基因型的存在。
(三)-α3.7/-α3.7等纯合型:
检测到胎儿α珠蛋白基因为-α3.7 /-α3.7、-α4.2/-α4.2、αWSα /αWSα、αCSα /αCSα或αQSα /αQSα
检测结果提示胎儿属于轻型α地中海贫血,不排除α珠蛋白基因罕见突变和多态性基因型的存在。
(四)αCSα/αWSα等双重杂合型:
检测到胎儿α珠蛋白基因为-α3.7/-α4.2、αCSα/αWSα、αQSα/αWSα或αQSα/αCSα
检测结果提示胎儿为标准型α地中海贫血,该类型地中海贫血临床表现个体差异较大,多数情况下症状较重于轻型α地中海贫血,个别情况下可表现为中度贫血,不排除α珠蛋白基因罕见突变和多态性基因型的存在。建议进行进一步遗传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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