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个人卫生要求
第一条:参与生产的员工必须经过防疫站的卫生知识培训且考核合格
幷取得“健康证”者,方能上岗
第二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传染性疾病的人,不能从事
餐饮行业,若员工生病,应及时告知幷请假,不得带病从事
食品生产的工作
第三条;员工上班须穿工衣、工鞋、戴工帽。幷保证其干净整洁,为
食品安全负责
第四条:所有员工工作前要用消毒水洗手,为食品安全负责
第五条:女员工的头发要扎起来,并包起来,不可以披着,(露出耳
朵)男员工不可以留胡须(有特别宗教信仰者除外)、留长
发(前面头发不能遮住眼睛,侧面不能遮盖耳朵,后面不能
遮盖衣领),所有员工上班均须戴工帽,为食品安全负责
第六条:所有员工不可以留长指甲(指甲的长度不能超过指肚),为
食品安全负责
第七条:所有员工要经常洗头、洗澡,保证无头屑、身上无异味。
第八条:员工上班期间不可以佩戴任何首饰,女员工不可以浓妆艳抹,
为食品安全负责
公司201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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