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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湾物业车辆使用制度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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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湾物业车辆使用制度怎么写

蓝湾物业车辆使用制度为规范物业公司车辆管理,提高办事效率,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范围:1.物业公司经理、助理、办公室办事用车;2.财务人员办事用车;3.工作需要接送客人用车;4.一般员工在指定范围以外,根据工作需要委派车辆;

5.紧急情况用车。

二车辆使用制度:1.一般性用车(财务除外)须提前一天提出申请,便于协调统一,合理安排;2.经申请同意后,应到办公室认真填写派车单,司机凭《派车单》和注明的地点、时间行车。

司机在《派车单》中注明每次按计程器行程公里数。

发现用车人如以假理由申请派车者,对用车人将予严肃处理。

3. 无《派车单》行车一律视为私用自用车,以8元/公里的罚金由司机和乘车人各支付50%;4.市区内出车由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市外出车须经理批准同意,赴外地市须经总经理批准;

5.上班时间,非出车的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晚上下班以后,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司机负责。

6. 《派车单》由司机保存,每月底上交办公室,由办公室对月耗油、行程公里数等进行核定、登记。

7. 申请用车前,应事先与办事部门电话联系,避免车辆跑空,浪费人力、时间和能源。

三、司机工作制度:

1、按时上班,如出车在22:30以后,无特殊情况次日可推迟30分钟上班;2、行车前认真检查车况,行车中注意交通安全,工作热情、周到;3、严格执行《派车单》行驶制度,按时按地准时返回;

4、工作期间严禁饮酒,严守公司机密;

5、严禁私自用车,禁止车辆外借和允许非司机人员驾驶车辆;

6、节假日或请假时间(一天以上者),应将车辆钥匙交办公室负责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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