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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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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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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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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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监督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下,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基本约定
1.1本合同限于南丹县华星商贸有限公司旗下所属的华星超市各个门店(不限地域),以下简称甲方。
1.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须提供:①营业执照②税务登记证③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市场准入证明④银行开户资料(加盖公章或手印)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及联系电话、企业邮箱。⑥盖有公章的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条 合同标的
2.1乙方供应的商品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合同价、现金价),须出具详细的报价单给甲方。在合同期内,调整商品及价格时,须出具最新报价单及厂家的调价函。
2.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商品的生产、代理、批发、进口、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以及相关质量检验检测合格证明。
第三条 商品质量
3.1乙方供应的商品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
3.2乙方所提供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执行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3.3商品若以甲方在订货前所事先提供的样品或双方在订货前约定质量、品种及规格的,则必须与样品或约定的相符。
3.4乙方所提供的商品保质期一般不得超过商品明示保质期的1/3。
3.5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给予退货,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由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除外。
3.6因商品的售后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甲方先行垫付的,经乙方确认后,方可在乙方货款中直接抵扣或由乙方直接给付。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7为保障消费者权益,贯彻国家食品、化妆品等安全方面的有关规定,甲方可对乙方提供的商品进行次的定期抽检,由此产生的检验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也可进行不定期抽检,抽检商品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不合格的则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出具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 包装、条码
4.1乙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外包装上显示注册商标或专利号的,应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如因外包装标识、文字说明、篡改生产日期、内外包装标识不一等不符合要求而产生投拆、售后等相关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每个单品1000元以上的扣款处罚。
4.2商品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条形码,并经由甲方设备验证可用。如需甲方代编条形码的,除按甲方新品进场条码费收取外,另加收100元/个单品的编码费。
第五条 商品价格
5.1乙方提供的商品价格,不能高于同等条件下的市场价或同行价,经调查核实乙方有违反此规定,乙方须承担价格差额期间差额部分的补差给甲方,且承担补差部分3倍的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延期支付剩余货款。
5.2 乙方保证其提供商品的价格具有稳定性。如调高商品价格,应提前 15 天以中文版书面调价函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调价函后的 7 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如甲方未在约定时间范围内给予乙方回复,则乙方可按新的价格执行,在甲方未回复之前,双方仍按原价格执行
5.3 在乙方收到厂家调低商品价格函后的7个工作日,未通知甲方调低价格,乙方须承担逾期的差价给甲方,且承担差价部分1-3倍的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延期支付剩余货款。
第六条 交货及验收
6.1 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须按甲方订单列明的商品数量、单价、金额,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双方约定地点,由________承担运输费用。如乙方货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发货到其它地方地点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6.2 如乙方未按甲方订单要求发货,或有串货现象,甲方验收货时以甲方订单为准,如数量多发的,甲方通知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乙方自行处理,否则甲方有权对此商品做出处理,如数量少发的,乙方应和甲方采购协商修改订单数量或在7个工作日内补齐商品给甲方。
6.3 如市面上有商品售卖,但属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甲方断缺货情况超过7天及以上的,甲方有权通过其它各种渠道自行采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给予干涉。
6.4甲方工作人员验收货时,发现有串货、包装问题 、保质期超过要求、质量问题等方面,甲方有权拒收。
6.5乙方应保证所供商品在保质期内的商品质量,如在实际销售中发生该批次商品部分质量不合格,甲方应及时对未销售的该批次商品实行100%退换货,同时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 退、换货
7.1 发生下列任一情况时,甲方有权立即将商品退回乙方:①滞销商品 ②残次商品 ③违反或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技术及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商品,侵害或可能侵害他人知识及工业产权的商品。④季节性商品⑤临近保质期商品⑥提供伪造、过期证件或提供不出必要证件。⑦合同解除⑧商品有质量和数量问题⑨其他
7.2 与退、换货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运输费、仓储费和装卸费用等)由双方协商处理。
7.3 甲方退换货应当向乙方发出退换货单,且电话通知乙方,除乙方指定物流,则由甲方指派物流,乙方应当于收到后3个工作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确认并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确认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账结算时予以扣除。已发物流商品,甲方概不负责。
7.4 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甲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6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7.5 甲方因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污染、毁损、变质或过期的,乙方有权拒绝退货。 第 对帐、结算
8.1 对帐方式为:¨传真 ¨供应链对账平台 ¨QQ、微信 ¨电子邮件 ¨自
送 ¨快递 (推荐使用供应链对账平台,时时掌控查看进销存情况)
甲方每月30号前出乙方上月货款账单
甲乙双方确定帐单后,甲方在 个工作日内付款给乙方,特殊情况除外。
8.2结算方式:
乙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留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
如乙方账户信息有更改,须及时出具书面告知函给甲方,如因甲方未收到乙方的账户更改告知函而造成的结转款错误或损失,乙方应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甲方财务对账联系电话: 0778-7236228
甲方财务服务监督电话/邮箱: 186 0778 69 微信同号 hxsm jdm@126.com
8.3与本合同或附加协议约定的以及与商品经营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乙方不得以各种理由或形式给甲方相关采购工作人员,或由甲方采购工作人员代为转交甲方财务,甲方均不予以认可,甲方默认为未收到相关款项。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或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有特殊情况,无法按约定时间付款的,甲方需告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延期支付。
1.款库比: 乙方未结货款金额≧乙方库存金额;
2.退货、退补:乙方退货金额、退补金额必须扣减当期货款;
3.税票:甲方收到乙方后,才安排付款。
4.以下特殊情况,将货款支付时间延期:
第九条 合作方式
9.1 双方合作方式为: ¨经销 ¨代销 ¨联营 ¨租赁
9.2 付款方式 : ¨账期 ______天 ¨月结账期 ______天
9.3 付款时乙方应提供:¨ ¨普通/收据
9.4 如未能提供的,则按结算金额________ %进行抵扣。
9.5 乙方应准确填写,妥善保管有关凭证,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因乙方原因造成货款不能及时支付,责任乙方自负。
9.6 乙方如需提前结款,乙方向甲方支付结算金额的 ___________ %的折扣。
9.7 无论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解除,甲方可于收到或发出解除本合同之书面通知当日通知乙方前往甲方指定地点对商品进行清场盘点,并有权将未销售商品全部退货;在所提供商品没有遗留问题的前提下,双方应于退货完成之日起 90 日结清货款和其他账款。
9.8 乙方提供结算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如有变更及时通知甲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货款支付问题,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十条 反商业贿赂约定
10.1甲乙双方均同意坚决拒绝商业索贿、行贿及其它不正当交易行为。乙方承诺,不向甲方人员提供赠送礼品、现金、样品、餐饮等任何形式的利益。
10.2 若乙方被发现以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及其他不正当方式取悦或提供利益给甲方工作人员,以获取订单、更有利的价格、货架资源,或虚报送货量,或降低商品质量,或抬高价格、或给付甲方工作人员回扣、或缩短付款期限等,甲方将立即停止与乙方的商业合作关系,终止合同,且拒付乙方款项,并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
10.3 如有甲方工作人员要求乙方给付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或提供利益等行为,包括甲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及工作行为,乙方有义务向甲方书面检举,并提供相关证据。经甲方核实确定的,给予乙方1000元以上的奖励以及更多的商业机会,对乙方的检举,甲方给予保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可送交司法机关。甲方服务监督及检举电话/微信、邮箱: 电话:156 7788 9966 (微信同号) 邮箱: 228768428@qq.com
第十一条 促销员管理
11.1 乙方促销员为乙方派驻甲方门店并代表乙方负责或协助商品销售的专职工作人员,与甲方没有劳动关系。甲方对乙方促销员,除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外,不承担与其劳动关系有关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11.2 乙方促销员应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11.3 乙方促销员违反甲方管理规定或有其他任何违法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1.4 如促销员发生偷盗,对促销员给予偷盗货款的10倍赔偿,并对乙方处以1000-5000元的处罚。
11.5乙方未经甲方报备同意,私自让甲方超市内任何员工兼职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在乙方未结货款中扣出2000元/人的费用。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12.1 在一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___30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双方达成一致,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12.2 在乙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提出的解约,合同中约定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合作期结算(按月),如乙方违约或乙方单方面提出的解约,合同相关费用按合同执行。
12.3任何一方应在发生任何以下事件时立即解除本合同,并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
12.3.1 另一方因中国法律所定义的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其义务持续2个月或更长时间。
12.3.2另一方进入破产、清算、资不抵债、重组、解散或其他类似程序。
12.3.3 因任何或其代表机构的任何命令、行为、规定或干预(干涉)致使本协议的履行在其实质性商务方面成为不可能。
第十三条 双方责任
13.1 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3.2 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乙方或其供应商因为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肖像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民事权利而产生争议,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13.3乙方承诺对所供商品的质量全面负责。如因乙方商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第三方要求赔偿或发生诉讼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除负责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外,还应向甲方赔偿该问题商品该次销售总额的______%。
13.4 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延误一天,按逾期交货总额的_____ %支付违约金。乙方拒不送货、中途断货或不能保证供货的,按本次订单商品总额的______%支付违约金。乙方应达到95%的商品品种到货率,如达不到,按缺货品种计算,每缺少一个品种,甲方有权从乙方货款中扣除______元作为违约金。
13.5 甲方逾期验货的,每延误一天,按逾期收货总额的_____%支付违约金。无任何正当理由甲方拒不收货的,按本次订单商品总额的______%支付违约金。
13.6 乙方应当确保提供的各种证件和符合国家规定。如因乙方提供件、假等,使甲方受到牵连,被执法部门处罚或给第三人造成损害,乙方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13.7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专门定制的特殊包装或特供商品,甲方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______,但乙方应立即止损,并不得就故意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
13.8 乙方保证在当地同类型其他经营场所进行宣传促销活动时,甲方均可享受同等。同时供给甲方的商品进价不得高于同类超市的进价,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_________元或商品差价总值的2-10倍罚款。
13.9 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对帐、结算并向乙方支付货款的,应向乙方说明情况,并征得乙方同意。
13.10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重新签订新合同。
第十四条 其它约定条款
14.1 乙方在与甲方业务往来中弄虚作假或存在重大欺诈行为,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费,并按实际损失的1~5倍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解除本合同。
14.2本合同各条款在效力上相互,某一条款无效或不适用不影响其他条款之效力。
14.3双方依法承担保守商业机密的义务,本合同以及附加协议,任何一方应对在订立及履行过程中知悉对方及通过对方知悉第三方的非公开信息及资料进行保密,并承诺:
14.3.1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不得以口头或书面或其它形式向任何他方以任何方式进行披露、散布、公开或拷贝,亦不得逆向解析。
14.4为确保商品的质量,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环境、设备进行现场检查。乙方如未能或拒绝执行或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4.5 如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确定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诉讼。
14.6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合同各条款仔细阅读和全面准确理解,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经仔细阅读并理解本合同的各条款,而且甲方已经应乙方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乙方对各条款均无异议。
14.7 本合同的附件《采购附加协议》与合同共同执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内容
本合同由双方工作人员代表签字、加盖公司公章生效,双方确认已对本合同签字人正式有效授权,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日期):
乙方代表(签名/日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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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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