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根据案情决定是否批准,一般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附加刑的案件。取保候审不算在刑期里,不能折抵。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撤销或变更取保候审决定,如发现不当或案件进展需要。取保候审期间如有新犯罪行为,会被逮捕。期间嫌疑人需待在所在地,可申请外出但需获批准。
法律分析
一、自首进去一天能取保候审吗
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是否批准看案情定。不是自首案件直接宣布取保候审。一般来说取保候审的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并且该犯人在取保候审之后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当然也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取得受害人家属的谅解,私下调解和解的情况下,法律也会根据情况来进行取保受审的。
二、取保候审算刑期吗
按照《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可折抵相应刑期。但是注意羁押二字,羁押是指关押在拘留场所,并不包括指取保候审,所以取保候审并不能折抵,不算在刑期里面。
三、取保候审的变更撤销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取保候审期间如果有新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会立即取消取保候审进行逮捕。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是不可以离开自己所在地的县市,如果有非出去不可的原因,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申请,公安机关批准之后才可以外出。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自首案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是否批准需根据案情定夺。一般来说,取保候审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人,且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取保候审期间不计入刑期。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变更或撤销强制措施,如发现不当情况。取保候审期间如有新的违法犯罪行为,会立即取消取保候审并逮捕。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需待在所在地,如有必要外出,需向公安机关申请并获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