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引起的消费者权益损害可要求赔偿,法律规定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应真实、全面,不得虚假宣传。消费者因虚假广告受损可要求经营者赔偿,广告发布者也可受到处罚。若虚假广告涉及生命健康商品或服务,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以及推荐者都需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分析
一、宣传和实际不符怎么赔偿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要求经营者赔偿,赔偿以实际造成的损失为准。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第四十五条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结语
消费者因经营者虚假宣传遭受损害,可要求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和第四十五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信息应真实、全面,不得虚假误导;消费者有权要求真实明确的答复。若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宣传方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可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也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同时,设计、发布虚假广告的相关方应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消费者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二章 广告内容准则 第二十五条 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二章 广告内容准则 第八条 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
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广告中应当明示的内容,应当显著、清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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