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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摔倒谁来负责?医院如何界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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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摔倒责任及民法典对医疗损害责任的规定,以及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摔倒责任需根据原因确定,医院原因造成的可要求赔偿,否则可向上级卫生机关投诉或向法院起诉。民法典规定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需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未尽责任需赔偿。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包括投诉书交医务科、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时提交投诉书,医务科调查核实并提出结论意见。

法律分析

一、在医院摔倒谁负责

(一)在医院摔倒的责任要根据摔倒的原因而定,自己摔倒的自己承担责任,其它人员导致的由责任人承担,如果是因医院的原因造成的,如地板有水,病人可以要求医院赔偿,如果医院拒绝,病人可以通过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卫生机关投诉。至于投诉有没有用,要看该卫生机关的工作人员是否行政有作为。如果不作为,则投诉没有用。病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民法典对于医疗损害责任的规定

(一)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二)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三)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

(一)医务科负责受理本院患者或其家属有关医疗过失的投诉。

(二)患者或其家属的投诉内容应以书面形式交医务科。

(三)发生医疗纠纷事件,患者或其家属应当首先向主管医生或科室负责人反映,听取解释,争取医患双方取得谅解,只有在协商无法进行,发生争议时,才可向医务科提交投诉书。

(四)医务科接到患方投诉书后负责通知有关业务科室和/或职能部门提交诊疗过程及科室意见,同时医务科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调查核实,与患方的投诉书一并提请医院技术委员会讨论,并将结论性意见在患方书面申请提出的15日内(进行尸检者,自尸检报告做出后计算)以书面形式送交病员或其家属。

结语

医院摔倒责任明确,自身原因自负,他人导致由责任人承担,医院原因可要求赔偿。民法典规定医疗损害责任,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应向患者说明病情和措施,并取得明确同意。若未尽义务造成损害,医疗机构应赔偿。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包括投诉、解释、协商、调查核实等。患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一)参加规范化培训、进修、对口支援、会诊、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慈善或者其他公益性医疗、义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九条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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