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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M-FS-Ac-22007 豌豆罐头中的固体(不溶于酒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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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MFSAc22007  豌豆  固体(不溶于酒精)  重量法

 

AM-AM-FS-Ac-22007

 

豌豆罐头中的固体(不溶于酒精)

 

1.试验过程

将样品倒入8号筛,如果罐头净重小于1.35kg,用20cm筛,如果罐头重量大于1.35kg,用30cm筛。将豌豆摊开,沥去水分。将豌豆移至白盘中,拣出异物,加入二倍于原样品体积的水。

将豌豆倒回筛内,完全摊开,在不使豌豆滑动的情况下、尽量倾斜筛子,将水沥干2min。用布把筛子下面剩余的水擦干。在高速搅拌机或食品切碎机内研磨豌豆,直至变成浆状物,搅拌,称取20g磨好的豌豆放入600ml的烧林中。加入300ml 80%的酒精,搅拌,盖上烧杯,加热到沸腾。微沸3Omin。

将大小合适的滤纸铺在布氏漏斗内(滤纸事先在平底盘内于100℃干燥2h,然后用合适的盖子盖好,在保干器内冷却后立刻称量)。将烧杯内的样品转移到布氏漏斗内抽滤,注意不要使样品溶液超出滤纸上缘。抽干,然后用80%的酒精淋洗样品,直到流下的酒精无色透明为止。

将滤纸和不溶于酒精的固体转移到称滤纸时用过的那个盘中,敞开盖子,于100℃干燥2h,盖上盖,在保干器内冷却后立即称量。从这个重量减去盘重、盖重和纸重。计算不溶于酒精的固体的百分含量。

2.来源

AOAC官方方法938.10(第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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