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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度“我们的节日·清明节”“文明祭祀”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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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度“我们的节日·清明节” “文明祭祀”活动方案

XX年度“我们的节日●清明节”文明祭祀活动实施方案

XX年清明节即将到来,为进-步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祭祀活动的宣传引导,推动殡葬改革健康和谐发展,树立文明悼念祭祀新风尚,确保清明祭祀安全有序,努力创建繁荣平安文明和谐新xx。县文明委决定,在全县开展XX年度“我们的节日●清明节”“文明祭祀”系列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明祭扫、生态安葬”

二、 活动内容

1、启动仪式暨集中宣传服务活动。4月1日上午9时,在王枫烈士墓举办“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活动启动仪式。4月2日上午在龙岗公墓及各镇公墓等处,通过摆放展板、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宣传内容:一是倡导文明祭扫。引导群众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不在路边、广场、学校、小区、山头、林地、景区等公共.场所或禁火区域烧纸钱、化冥物,燃放鞭炮,严防森林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发生,逐步让群众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二是倡导厚养薄葬。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老人在世时,多尽孝道,老人逝世后,从俭办丧、文明祭奠。三是倡导生态安葬。提倡改变传统墓葬观念,树立绿色殡葬新风尚,深入贯彻执行民政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行生态节地安葬的指导意见》,采用树葬、花葬、壁葬、江葬等少占地或不占地的安葬方式,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民政局

参加单位:县教体局、县、县行政执法局、县文广新局、县环保局、县市监局、县消防大队、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团县委,各镇

2、开展纪念先烈活动。在周岗烈士陵园、王枫烈士墓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干部群众缅怀先烈、追忆历史、重温誓词,为先烈扫墓、敬献花圈;邀请老战士、老以报告会、故事会等形式,讲述传统,引导广大群众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激发爱国情感。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工委、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团县委、各镇、xx 经济开发区

3、开展安全文明祭扫活动。增加通往公墓的公次和频率,提倡广大市民“绿色出行”,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增强安全意识,确保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地进行。倡导“一枝花、三鞠躬、带、种植纪念树、清扫墓碑、召开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环保、健康、安全的祭扫方式表达思念之情,各公墓根据条与实际情况可开展“鲜花换纸钱、冥币、鞭炮”活动,引导群众在祭扫活动中移风易俗、树立文明健康的祭扫新风。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县行政执法局、各镇

4、开展殡葬用品市场的专项整治活动。各职能部门对经营祭奠用品的日杂店、花圈店进行检查,取缔非法生产、销售殡葬用品,及时销毁封建迷信丧葬用品,进一步净化丧葬活动社会环境。倡导文明祭祀,不乱经营、不乱焚烧纸扎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县、县文广新局、县行政执法局、县市监局、各镇、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组织发动广大市民特别是未成年,人积极参与中国文明网等媒体开设的“网上祭英烈”活动,进行网上祭奠、发表祭奠感言、开展网络访谈。引导未成年人了解民族传统文化、学习英模事迹,广泛开展以歌颂、描绘和放飞“”为主题的征文演讲、诗歌朗诵、主题班队会、团日活动,制作“清明”节日小报,扩大网上活动的效果。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团县委、县关工委、各镇

6、开展“文明祭祀”志愿服务活动。围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志愿者要深入社区、烈士陵园、公墓等场所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团县委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级文明单位,各镇、xx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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