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劳动合同无需交给公司,由劳动者保留一份。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包括提出、一致达成、工作交接、薪资结算、劳动合同解除、出具离职证明和备案。
法律分析
一、离职公司的劳动合同需要留着吗?
劳动者辞职后,其手里那份劳动合同是自己留着的,并不需要交给公司,因为一般劳动合同都是一式两份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执一份的。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原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结语
离职后的劳动合同应由劳动者保留,无需交给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一般为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包括提出、达成一致、工作交接、薪资结算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出具离职证明和备案等步骤。离职证明应由人力资源科出具,并办理相关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解除的劳动合同文本应备案保存至少两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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