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目前我国残疾分类包括:1、视力残疾2、听力残疾3、言语残疾4、智力残疾5、肢体残疾6、精神残疾7、多重残疾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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