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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电动车管理新规 法律问题

来源:爱站旅游

法律分析:

福州市电动车管理新规为《福州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规定》。

法律依据:

《福州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规定》

第四条 在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驾驶人应当在非机动车道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没有划分中心线、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驾驶人应当靠右边驾驶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限定为20公里/小时。

第五条 驾驶人在电动自行车上载物,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准超出车把15厘米,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轮,后端不准超出车身30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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