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行政拘留期间,拘留所会对被拘留人进行教育,包括集体教育、分类教育、个别教育、心理矫治、亲友规劝、社会帮教、现身说法等形式。另外,拘留所还应当每日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化、体育活动。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五十条 被拘留人与他人的来往信件不受检查和扣押,由拘留所登记、收发。发现信件内有可能夹带违禁品的,拘留所民警可以责令被拘留人当面打开信件予以安全检查。
第五十一条 被拘留人需要打电话的,应当向民警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使用拘留所内固定电话进行通话,通话费用原则上自理。被拘留人打电话应当遵守拘留所的管理规定,一般不超过3次,每次不超过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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