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察人员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应当回避,包括与案件当事人有亲属关系、利害关系,曾担任过相关角色或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
法律分析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了审判人员回避的情形,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察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拓展延伸
审判人员回避申请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审判人员回避申请的适用条件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当审判人员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客观判断的利益关系、个人关系或其他因素时,当事人可以提出回避申请。适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审判人员与当事人存在直接利益关系、亲属关系或其他密切关系;审判人员曾经担任过当事人的代理人、辩护人或顾问;审判人员与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特殊关系等。当事人有权提出回避申请,并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向有关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申请理由和相关证据。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回避申请,以确保审判的公正、公正和公正。
结语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了审判人员回避的情形,以确保审判的公正。当审判人员存在与当事人利益关系、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情况时,当事人有权提出回避申请。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回避申请,以维护审判的公正、客观和公正。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察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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